小小的異想天開

今天我表姐(說是表姐,其實他才大我兩三個月)跟我說

我那個體檢表啊,如果確定我沒肺氣腫的話,

那就算是幫我做檢查的那家醫院(新光醫院)的疏失,

可以告他們,要求他們賠償,

又想我人太老實,聽到這種烏龍事件,

應該當場翻臉才對。

 

還是先上網去律師看看吧~

那如果真能賠償個幾十萬的話,

那~嘿嘿,我要辭掉現在這個工作,

學我以前同事-世杰,去日本學半年的日文~

呵呵,我會不會想太多了啊~

 

世杰~我來了..等我喔~~

1 則留言:

Jacky 提到...

來來來...非常歡迎...
但是不要太晚ㄋㄟ
我最多只能再撐半年左右而已了ㄛ
應該不會再延長了啦